澄清內容
1、比選文件中第一章 比選須知及前附表:“(2)必須為比選申請人的正式員工,并提供2022年1月--2022年3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(至少近三個月)?!毙薷臑椤埃?)必須為比選申請人的正式員工,并提供2022年6月--2022年8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(至少近三個月)。”
2、比選文件中“報價部分”等同于“商務部分”。
3、比選截止時間(比選時間)修改為:2022年10月10日上午09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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